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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误判说是我产生的幻觉没有再去过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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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王琦、实习生陈一林、徐嘉璐、何心亚报道:“我在健身俱乐部锻炼,私人教练让我做跳跃动作,导致我的脚后跟受伤,教练误判是我,幻觉只是轻微扭伤,我继续训练到几天后,痛得我受不了了健身房装修,我去了医院“去医院检查,确认是跟骨骨折。但是健身房只给了医药费和5000块钱,我觉得弥补不了。我受伤和旷工造成的损失。”日前,市民陈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举报了此事。

据陈女士介绍,今年5月中旬,她在漳湾区一家健身房办卡,聘请私人教练进行单项训练,一共花了13200元,但在第三天训练时,她的脚开始疼了。

“我疼得不能正常训练,但教练还是让我继续训练,做一些运动比如骑自行车,说是幻觉痛,没事。之后,我坚持不下去了,我再也没去健身房。”陈女士说,她的脚痛越来越严重,于是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肌肉拉伤,需要休息。在家休养了几天后,陈女士还是觉得疼痛难忍,于是让健身房的负责人带她去医院再次检查。最终诊断为跟骨骨折。

“医生说情况很严重,需要休息3-6个月,只好辞掉工作。骨折后,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只能坐轮椅出行,还有很多亲戚轮流照顾我,除了我第一次去医院的费用,健身房答应给我5000块钱,然后就不再承担这件事的任何费用。不过,我觉得健身房应该给我一万元的工作损失和损害赔偿,”陈女士说。

据健身俱乐部相关负责人称,施先生说:“当陈女士说身体不适时健身房装修,健身房教练多次没有要求陈女士继续训练,但陈女士来了之后,教练给她安排的都是上半身的动作,不涉及脚的动作。陈女士要求去医院检查的时候,我们也承担了所有的人力,物力和治疗费用,一共4000元左右。她去了6次医院,所有的费用都由我们健身房承担,我们都有证据。另外,在医生通知不再需要治疗后,我们承诺赔偿陈女士5000元吊唁,包括下一次审查费。”

先生。施还告诉记者:“事发后,陈女士经常派人到健身房找事,辱骂和威胁健身房工作人员和董事长。我们已经将证据交给了律师,希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 解决这个问题。”

针对陈女士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律师。湖北平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艳珍表示:“陈女士要求的1万元赔偿金,应根据她自己损失的工资、损失费、人工费等计算。体操方已为学生提供了相应的补偿,应以安全防护措施来判断体操方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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