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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翔之妻应莹前一日发表“看空”点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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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居众编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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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盐湖提锂板块受到重创。天齐锂业开盘后暴跌,市值一天蒸发210亿元。市场认为,天齐锂业的大幅下跌,可能与前“私募一哥”徐翔的妻子莹莹日前发表的“看跌”言论有关。还有人称这是徐翔的评论。

不过,莹莹后来回应媒体称,自己不具备投资顾问资格,个人账号发布的每周市场评论纯属个人爱好;未买卖股票,未参与二级市场投资;暂时没有联系。

随着事件的展开,“徐翔的妻子莹莹回应了一个股评”在微博上。今天受重创的投资人也将怒火发泄在了莹莹身上,更有投资人直言要向徐翔索要赔偿。

那么,公众人物股票评论是否触及监管红线?

一位法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公众人物应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合规的原则。公众人物发表的股票评论与事实不符的,依照《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使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建议和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是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也有观点认为,如果他们的评论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这实际上是个人言论自由的表现,即使评论有情感影响,如果评论不涉及内幕操纵,恶意误导等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空谈不涉及违法。但需要强调的是,公众人物在发表股票评论时要谨慎,尤其是不要超出法律的底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投资者来说,要理性听取公众人物的投资分析和意见,注意防范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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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巨头为何跌停

今天徐翔妻子应莹回应,A 股低开,全天走低。天齐锂业开盘后迅速低开,一度跌停,收于134.45元/股。该股最新市值为1986亿元,较前一交易日的2186亿元“蒸发”了210亿元。

被微博认证为徐翔妻子的莹莹7月10日晚在微博发文“每周市场评论”,文末评论天齐锂业“戴维斯双击已达高峰,而且价格一直很高。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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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莹莹回应媒体称,以上观点来自本人,与徐翔无关。她说,她以前是一名证券从业者,一直关注市场,经常回顾市场,但现在“纸上谈兵”。此外,她还表示自己没有股票账户,也没有买卖股票,只是因为她多年的经验和兴趣。

记者注意到,颖颖最近被提名为宁波中百董事候选人,就职于银河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 《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获悉,莹莹于2004年5月注册执业,执业职务为一般证券业务。

对此,天齐锂业也对媒体作出回应,表示已注意到此事,公司目前运营正常。根据颖颖昨晚的公开回应,她没有股票账户,也不买卖股票,所以她明白自己没有持有天齐锂业的股份。天齐锂业也提醒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评论,注意投资风险。

49个交易日上涨近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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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报》记者从统计数据获悉,天齐锂业股价年内波动较大,股价呈现“✔”型过山车波动,带来了明显的“赚钱效应”。随着年初A股的大幅回调,1月4日至4月26日,天齐锂业期间累计跌幅超过44%。后来A股反弹时表现火爆。 4月27日至7月8日的49个交易日,天齐锂业涨幅超过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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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董事会秘书回复投资者称,截至2022年7月8日,天齐锂业股东人数为18.66万。 6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0.430,000。在此期间,股东人数大幅下降。

京资在6月下旬后继续加仓天齐锂业,尤其是7月8日,买入超过13亿元。但今天,北上基金卖出了1亿多元。近期,天齐锂业7次上榜深港通十大活跃交易股,6次处于买入状态。期内,净买入额合计26.3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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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天齐锂业是国内最大的锂电池新能源核心材料供应商。是国内锂电行业技术领先、综合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被誉为A股“锂电大王”。

2022年一季度,天齐锂业主营收入为52.57亿元,同比增长481.4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3.28亿元,同比增长1442.65%;扣除非净利润28.34亿元,同比增长1883.09%。一季度利润是去年全年的1.6倍。

股评是否触及监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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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事件的展开,“徐翔的妻子莹莹回应了一个股评”在微博上。今日受重创的投资者,也将怒火发泄在了盈盈身上。有投资者指出,盈盈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甚至认为徐翔以妻子盈盈的名义发表了扰乱市场运行的股评,其妻子盈盈是一致行动人。孔天奇锂业导致投资者亏损。

那么,公众人物可以免费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股票评论吗?

“公众人物发布股票评论要谨慎,尤其是不要超过法律的底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文律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他说,法律并不禁止对个股发表意见。但莹莹的特殊之处在于,她是徐翔的妻子,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发表股票评论,应当遵循实事求是、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公众人物发表的股票评论与事实不符的,依照《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使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建议和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是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第一百九十二条还规定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政处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对其非法持有的证券依法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以下罚款等。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并且达到相应数额,可能通过其他方式构成证券市场运行:一是利用虚假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使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进行关联交易或谋取相关利益;二、通过对证券及其上市公司的公开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的价格或交易量,并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相反的方向进行证券交易.

熊文对本报记者直言,“公众人物的投资分析未必全面客观,投资者在听取公众人物的投资分析意见时,要注意防范内幕交易、股价等风险”不追高,理性投资。”

泰坤法学创始合伙人、中国政策科学学会特邀研究员朱洁平律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果他的言论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这其实是个人言论自由的体现。很正常,只是表达意见而已。不能说股票本身的涨跌与观点和评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即使有情感和心理上的影响徐翔妻子应莹回应,如果评论不涉及内幕操纵、恶意误导等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唱空话也不属于违法行为。对投资者而言,应理性判断大V等股市投资分析观点。

记者朱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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