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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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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居众装饰
竣工

室内装修竣工验收标准_竣工验收单 算验收_消防验收竣工报告

总则

1.0.1因为建立建筑项目效率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品质验收,保证项目效率,制定本完善。

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质量验收规范》

1.0.2本完善适用于修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项目的品质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承包合同、设计程序及其它科技文件对项目效率验收的规定不得超过本完善的要求。

1.0.4本完善应与国家标准《建筑项目监理质量考核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品质考核除应执行本完善外,尚应具备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折叠编辑本段术语

2.0.1建筑装饰装修

为维护建筑物的主体构造、完善建筑物的选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修装修材料或物品,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类处理过程。

2.0.2基体

建筑物的主体构造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

建筑装饰装修项目中局部采取的组件或饰物。

折叠编辑本段设计

折叠设计

3.1.1建筑装饰装修项目需要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特定的许可,并应加强品质管控机制。由于设计目的产生的品质现象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遵循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要求。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的单位解决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知道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项目设计需要确保建筑物的构架安全和大致使用用途。当涵盖主体和承重构架改动或降低应力时,必须由原构造设计单位或具有特定许可的设计单位检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构造的健康性进行核查、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阻燃、防雷和抗震设计应具备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3.1.7当地面或地板内的管道似乎出现冰冻或渗漏时,应进行防漏或防露设计。

折叠材料

3.2.1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所用材料的种类、规格和品质应具备设计提出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条例。当设计无规定时应具备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所用材料的燃烧特性应具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要求。

3.2.3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所用材料应具备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成分限定标准的要求。

3.2.4所有材料进场时防止品种、规格、外观和重量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特性的监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要求进行商品检测。

3.2.5进场后必须进行复验的材料类型及项目应具备本完善各章的要求。同一工厂制造的同一种类、同一特点的进场材料应大约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协议另有承诺应根据协议执行。

3.2.6当国家要求或协议承诺解决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效率产生分歧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3.2.7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测试的单位应具有特定的许可,并应加强效率管理体制。

3.2.8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所选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合理手段阻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9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所选用的材料应按设计提出进行防水、防腐和防霉处理。

3.2.10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水泥、胶粘剂等,应按设计提出或产品证明书配制。

折叠施工

3.3.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监理的单位应具有特定的许可,并应加强品质管控机制。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批同意。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计划施工,并解决施工全过程建立质量掌控。

3.3.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监理的员工应有相应职位的资格证书。

3.3.3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监理质量应具备设计提出和本完善的要求,由于违背设计程序和本完善的要求施工导致的效率现象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3.4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监理中,严禁违反设计程序允许改动建筑主体、承重构架或首要使用用途;禁止私自设计确定和有关部门同意允许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备。

3.3.5施工单位应遵循有关环境维护的刑法条例,并应采用合理手段调节现场的各类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排放和影响。

3.3.6施工单位应遵循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刑法条例,应加强特定的管控机制,并应采用必要的设施、器具和标志。

3.3.7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应在基材或基层的品质考核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置并超过本完善的规定。

3.3.8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监理前应有首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证实。

3.3.9墙面运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置并超过本完善的规定。

3.3.10管道、设备等铺设及厚度应在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监理前完成,当需要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项目不得阻碍管道、设备等的选用和检修。涉及电力电缆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需要具备有关健康管理的要求。

3.3.11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灯具安装应具备设计提出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3.3.12室内外装饰装修项目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规定。施工环境湿度不应超过5℃。当需要在超过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用保证项目效率的合理手段。

3.3.13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监理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维护,防止污染和损害。

3.3.14建筑装饰装修项目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除干净。

折叠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通常抹灰、装饰外墙和清水砌体色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监测下列程序和记录:

1抹灰工程的监理图、设计证明及其它设计程序。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4.1.3抹灰工程解决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抹灰工程解决上述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抹灰总长度小于或等于35mm时的强化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强化机制。

4.1.5各分项工程的检测批需要按以下要求区分:

1相同材料、工世和施工条件的露天抹灰工程每500~1000m2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样材料、工艺和监理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长度房间和楼梯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检查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1室内每个检测批大约抽查10%,并不得超过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测批每100m2应大约抽查一处,每处不得超过10m2。

4.1.7外墙抹灰工程监理前应先架设钢家具窗框、护栏等,并应将上面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抹灰用的石灰膏的撒施期不应超过15d;罩面用的磨碎石灰粉的碾磨期不应少于3d。

4.1.9室内地板、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方法应具备设计提出。设计无规定时,应用于1:2水泥抹灰做暗护角,其厚度不应超过2m,每侧长度不应大于50mm。

4.1.10当要求抹灰层带有隔热、防潮功能时室内装修公司,应用于防水砂浆。

4.1.11各种水泥砂浆层,在凝固前应避免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开裂,在附着后应采用方法避免玷污和磨损。水泥沙浆抹面层应在潮湿条件下养护。

4.1.12外墙和屋顶的砌筑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之间需要粘结牢固。

折叠一般抹灰工程

4.2.1本节适用于石灰涂料、水泥抹灰、水泥混合浆料、聚合物水泥抹灰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通常抹灰工程的品质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规定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主控项目

4.2.2抹灰前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防止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式:检查施工记录。

4.2.3通常抹灰所用材料的种类和外观应具备设计提出。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2.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小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用强化举措。不同材料基体接处表层的砌筑,应采用减少损坏的强化举措,当用于建立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搭接宽度不应大于100mm。

检验手段: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屋面层之间需要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查方式:分析;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2.6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1普通抹灰表面应均匀、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完整美观。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4.2.7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面砖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上面的砌筑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4.2.8抹灰层的总长度应具备设计规定;水泥厂砂浆不得抹在砂砾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泥土砂浆层上。

检验方式:检查施工记录。

4.2.9抹灰分格缝的设定应具备设计提出;长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查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4.2.10有排水要求的头部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长度和深度均不应大于10mm。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4.2.11一般抹灰工程品质的允许误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4.2.11的规定。

表4.2.11一般抹灰的允许误差和检测方式

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折叠装饰抹灰工程

4.3.1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外墙工程的品质验收。

主控项目

4.3.2抹灰前基层表面灰尘、污垢、油渍等应防止干净,并应酒水润湿。

检验方式:检查施工记录。

4.3.3装饰面砖工程所用材料的种类和外观应具备设计提出。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3.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长度小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用强化举措。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层的砌筑,应采用减少损坏的强化举措,当用于建立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翼缘宽度不应大于100mm.。

检验手段: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3.5各抹灰层之间与应力之间需要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开裂。

检验方式: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3.6装饰面砖工程的表层质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1水刷石表面应石粒完整、分布均匀、紧密平滑、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预留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干粘石表面徉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显著黑边。

4假观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检查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4.3.7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定应具备设计提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应整齐。

检查方法:观察。

4.3.8有排水要求的外侧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长度和深度均不应大于10mm。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4.3.9装饰抹灰工程品质的允许误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4.3.9的规定

折叠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4.4.1本节适用于盐水砌体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品质验收。

主控项目

4.4.2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泥土的凝固时间和安宁性复验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4.3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受损。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4.4.4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消防验收竣工报告_竣工验收单 算验收_室内装修竣工验收标准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4.4.5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折叠门窗工程一般要求

5.1.1本章适用于地板窗制造安装、金属安装、塑料家具安装、特种门加装、门窗玻璃上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监测下列程序和记录:

1.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证明及其它设计程序。

2.材料的品牌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特种门以及附件的制造许可程序。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5.1.3门窗工程解决上述材料以及配置指标进行复验:

1.人造木板的甲醛浓度。

2.建筑立面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性能、空气渗入性能和污水渗漏性能。

5.1.4门窗工程解决上述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5.1.5各分项工程的检测批应按以下要求划定:

1.同一产品、类型和尺寸的橱柜窗、金属家具、塑料门窗及地板玻璃每100樘应区分为一个检测批,不足100樘的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产品、类型和种类的特种门每50樘应界定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樘的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5.1.6检验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具备以下要求:

1平开门窗扇平交链的开关力不应小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在于80N,并大于30N。

2推拉门窗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检验方式:观察;用弹簧秤检查。

5.4.11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拼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检验方法:观察。

5.4.12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总量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法:观察。

5.4.13塑料门窗安装的严禁偏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5.4.13的规定

5.5特种门安装工程

5.5.1本节适用于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5.2特种门的品质和各项特性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手段:检查生产资质证、产品合格执照和特性识别报告。

5.5.3特种门的种类、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遵循设计提出。

6吊项工程

折叠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6.1.2吊顶工程验收时应监测下列程序和记录;

1吊顶工程的铺装图、设计证明及其它设计程序。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6.1.3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板材的甲醛浓度进行复验。

1吊顶内套管、设备的加装及管道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修改。

6.1.5各分项工程的检测批应按以下区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长度和卧室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区分作为一个检验批。

6.1.6检查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每个检测批应大约抽查10%。并不得超过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6.1.7安装龙骨前装修公司,应按设计提出对室内层高、洞口标高和地板内套管、设备及其他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6.1.8吊顶工程的木桁架、木龙骨和木饰面板需要进行防火处理,并应具备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6.1.9吊顶工程中的翼缘板、钢筋桁架和钢板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6.1.10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外墙内电缆和系统的安装及验收。

6.1.11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小于300mm,当多于300mm时,应降低吊杆。当吊杆长度小于1。5m时,应设定反支撑。当吊杆与系统相遇时,应调节并增设吊杆。

6.1.12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器材严禁安装在地板工程的龙骨上。

6.2暗龙骨吊顶工程

.2.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金属条板、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或格棚等为饰面材料。

主控项目

6.2.2饰面标高、尺寸、起拱和时尚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6.2.3饰面材料的颜色、品种、规格、图案和形状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6.2.4暗龙骨吊顶工程的钢梁、龙骨和外墙材料的加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式:观察;手扳检查;检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5吊杆、龙骨的样式、规格、安装尺寸及连接方法应具备设计规定。金属托架、龙骨应经过表面防锈处理;木侧板、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测;监测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6石膏板的填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单层石膏板时,面背板与基层板的拼缝应留出,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6.2.7饰面材料表层应清洁、色泽一致,不得有磨损、裂缝及损伤。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6.2.8饰面板上的家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等设施的位置应适当、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6.2.9金属吊杆、龙骨的拉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磨损、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手段: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10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种类和安装高度应具备设计提出室内装修竣工验收标准,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手段: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11暗龙骨吊顶工程调试的允许误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6.2.11的规定。

6.3明龙骨吊顶工程

6.3.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金属条板、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栅等为外墙材料的明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6.3.2吊顶标记、尺寸、起拱和时尚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6.3.3饰面材料的颜色、品种、规格、图案和形状应具备设计提出。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选用安全玻璃或采用可靠的安全机制。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6.3.4饰面材料的铺设应牢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翼缘宽度应小于龙骨受力面高度的2/3。

检验方式: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6.3.5吊杆、龙骨的颜色应进行表面防锈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测;监测产品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6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索和龙骨铺设需要稳固。

检验方式:手扳检查;检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6.3.7饰面材料表层应清洁、色泽一致,不得有磨损、裂缝及损伤。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

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6.3.8饰面板上的家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等设施的位置应适当、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6.3.9金属龙骨的嵌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受伤、擦伤等表层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检验方法:观察。

6.3.10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种类和安装高度应具备设计提出,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手段: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3.11明龙骨吊顶工程调试的允许误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6.3.11的规定。

折叠轻质隔墙工程

7.1通常规定

7.1.1本间适用于木板隔墙、骨架隔墙、活动墙板、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7.1.2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监测下列程序和记录:

1轻质隔墙工程的铺装图、设计证明及其它设计程序。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7.1.3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板材的甲醛浓度进行复验。

7.1.4轻质隔墙工程解决上述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骨架隔墙中系统管道的加装及阀门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龙骨安装。

5填充材料的修改。

7.1.5各分项工程的检测批应按以下要求划定:

同一种类的轻质工程每50间(大面各宿舍和楼梯按轻质隔墙的墙体30m2为一间)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7.1.6轻质隔墙与屋顶和其它地面的交接处应采用防受损措施。

7.1.7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减振特性应具备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的规定。

7.2板材隔墙工程

7.2.1本节适用于复合多孔墙板、石膏空心板、顶制或现制和钢筋网水泥板等家具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7.2.2板材墙工程的检测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每个检测批应大约抽查10%,并不得超过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7.2.3隔墙板材的种类、规格、性能、颜色应具备设计提出。有防火、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规定的工程,板材应有特定特性等级的监测报告。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特性识别报告。

7.2.4安装隔墙板材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式应具备设计提出。

室内装修竣工验收标准_消防验收竣工报告_竣工验收单 算验收

检查方式:观察;尺量检测;监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5隔墙板材安装需要坚固。现制钢丝网水泥隔墙与周围地面的联结方式应具备设计提出,并应联结牢固。

检验方式:观察;手扳检查。

7.2.6隔墙板材所用墙面材料的种类及接缝技巧应具备设计规定。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和施工记录。

一般记录

7.2.7隔墙板材安装应平行、平整、位置准确,板材不应有破损或损伤。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7.2.8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7.2.9隔墙上的凹槽、槽、盒应位置准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检验方式:观察。7.2.10板材隔墙安装的严禁偏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7.2.10的规定。

7.3骨架隔墙工程

7.3.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人造板材、水泥纤维板等为地面板的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7.3.1骨架隔墙是指在隔断龙骨上方加装吊顶板以构筑墙体的多孔隔墙。这一类隔墙主要是由龙骨作为受力骨架固定于建筑主体构造上。目前较多运用的钢架龙骨石膏板隔墙就是典型的骨架隔墙。龙骨骨架中依据隔声或防水设计规定可以设定填充材料,根据系统调试要求加装一些设施管道等等。龙骨常见的有轻钢龙骨系列、其他合金龙骨以木龙骨。墙面板常用的纸面石膏板、人造板材、防火板、金属板、水泥纤维板或者金属板等。

7.3.2骨架隔墙工程的检测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每个检测批应大约抽查10%,并不得超过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7.3.3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粘结材料的种类、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具备设计提出。有防火、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规定的工程,材料应有特定特性等级的监测报告。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测试报告和复验报告。

7.3.4骨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需要与应力结构连结稳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准确。

检验方式:手扳检查;尺量检测;监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

7.3.4龙骨体系沿墙壁、顶棚设置的龙骨及边框龙骨,是隔断与主体构造之间重要的传力构件,要求这种龙骨需要与介质结构连结稳固,垂直和平滑,交接处平直,位置正确。由于这是骨架隔墙施工品质的关键部位室内装修竣工验收标准,故应成为隐蔽工程项目加以验收。

7.3.5骨架隔墙中龙骨长度和结构连接方式应具备设计提出。骨架内设施管道的加装、门窗洞口等根部加强龙骨应加装牢固、位置准确,填充材料的设定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手段: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6木龙骨及木地板板的阻燃和防锈处理需要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手段: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7骨架隔墙的墙体板应加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损伤。

检验方式:观察;手扳检查。

7.3.8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技巧应具备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7.3.9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一致、洁净、无破损,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7.3.10骨架隔墙上的空隙、槽、盒应位置准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7.3.11骨架隔墙内的充填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检验方法:轻敲检查;检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12骨架隔墙安装的严禁偏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7.3.12的规定。

7.4活动隔墙工程

7.4.1本节适用于这些活动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7.4.1活动隔墙是指推拉式活动隔墙、可拆装的活动隔墙等。这一类隔墙大多选用成品家具以及塑料框架、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金属构架及饰面板通常不需再作饰面层。也有一些活动隔墙不应该金属构架,完全是选用半成品板材现场生产制造成活动隔墙。这都属于本节验收范围。

7.4.2活动隔墙工程的检测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每个检测批应大约抽查20%,并不得超过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说明:

7.4.2活动隔墙在大空间多功能厅室中常常使用,由于这类内隔墙是重复及静态使用,必须确保使用的健康性和灵活性。因此,每个检测批抽查的比重有所下降。

主控项目

7.4.3活动隔墙所用墙面、配件等材料的种类、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具备设计提出。有隔热、防潮等特点提出的项目,材料应有特定特性等级的监测报告。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测试报告和复验报告。

7.4.4活动隔墙轨道需要与介质结构连结稳固,并应位置准确。

检验原则:尺量检测;手扳检查。

7.4.5活动隔墙用于装配、推拉和减振的构部件需要加装牢固、位置准确,推拉必须安全、平稳、灵活。

检验原则:尺量检测;手扳检查;推拉检查。

说明:

7.4.5推拉式活动隔墙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因为轴承推拉制动设备的效率现象而导致推拉使用不灵活,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品质现象,本条要求了要进行推拉开启检查,应该推拉平稳、灵活。

7.4.6活动隔墙制作模式、组合形式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7.4.7活动隔墙表面颜色一致、平整光洁、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7.4.8活动隔墙上的空隙、槽、盒应位置准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7.4.9活动隔墙推拉应无噪声。

检验方式:推拉检查。

7.4.10活动隔墙安装的严禁偏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7.4.10的规定。

7.5玻璃隔墙工程

7.5.1本节适用于陶瓷砖、玻璃板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7.5.1近年来,装饰装修工程中用钢化玻璃作内墙板、用陶瓷砖砌墙内墙板日益增加,为适应这类隔墙工程的品质考核,特制订本节内容。

7.5.2玻璃墙工程的检测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每个检测批应大约抽查20%,并不得超过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说明:

7.5.2玻璃隔墙或陶瓷砖砌墙隔墙在多孔隔墙中用量通常不是巨大,但是有些玻璃隔断的单块玻璃面积相当大,其健康性就很注重,因此,要对涉及健康性的部位和节点进行检测,而且每个检验批抽查的比重也是所增加。

主控项目

7.5.3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种类、规格、性能、图案和形状应具备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选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特性识别报告。

7.5.4玻璃砖隔墙的抹灰或玻璃板隔墙的加装方法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法:观察。

7.5.5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开挖的拉结筋必须与应力结构连结稳固,并应位置准确。

检验方式:手扳检查;尺量检测;监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说明:

7.5.5玻璃砖砌墙隔墙中应覆土拉结筋,拉结筋要与建筑主体构造或受力杆件有可靠的连接;玻璃板隔墙的受力边也要与建筑主体构造或受力杆件有可靠的连接,以充分保障其总体稳定性,保证地面的安全。

7.5.6玻璃板隔墙的加装必须坚固。玻璃隔断胶垫的加装应合理。

检验方式:观察;手推检查;检测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7.5.7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简洁。

检验方法:观察。

7.5.8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伤痕、缺损和划痕。

检验方法:观察。

7.5.9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7.5.10玻璃隔墙安装的严禁偏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7.5.10的规定。

8饰面板(砖)工程

折叠一般规定

8.1.1本章适用于墙面板铺设、饰瓷砖粘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8.1.1饰面板工程用于的瓷砖有花岗岩、大理石、青石板和人造板材;基于的陶器有切割和磨边板两种,面积不低于1.2m2,不超过0.5m2;塑料饰面板有木板、铝板等品种;煤炭饰面板主要采用内墙壁。陶瓷墙砖主要包括磁砖瓷砖、外墙红砖、陶瓷锦砖、陶瓷浮雕、劈裂砖等;陶瓷墙砖主要以及玻璃锦砖、彩色陶瓷墙砖、釉面玻璃等。

8.1.2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监测下列程序和记录:

1饰面板(砖)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证明及其它设计程序。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外墙饰瓷砖样板件的涂覆强度测试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记录。

8.1.3饰面板(砖)工程解决上述材料以及配置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粘贴用泥土的凝固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外墙玻璃地板的吸水率。

4寒冷地区外墙玻璃地板的抗冻性。

说明:

8.1.3本条仅要求对人身健康和结构安全有紧密关系的材料指标进行复验。天然木材中大理石的放射性超标的状况欠佳,故要求对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进行测试。

8.1.4饰面板(砖)工程解决上述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连接节点。

3防水层。

8.1.5各分项工程的检测批应按以下要求划定:

1相同材料、工艺和铺装条件的室内墙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长度房间和卧室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样材料、工艺和铺装条件的室内墙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m2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8.1.6检查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1室内每个检测批应大约抽查10%,并不得超过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测批每100m2应大约抽查一处,每处不得超过10m2。

8.1.7外墙墙面贴前和铺装过程中,均应在同样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测,其检验方式和结果确定应具备《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标准》(JGJ110)的要求。

说明:

8.1.7《外墙饰面砖工程监理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中6.0.6条第3款要求:“外墙饰面砖工程,应进行粘结强度检测。其采样数目、检验方式、检验结果确定均应具备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项目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标准》(JGJ110)的要求。”由于该模式为毁坏性检测,破损饰面砖不易复原,且检验操作有必须难度,在实际验收中较少用于。故本条要求在墙上饰面砖粘贴前和铺装过程中均应制造样板件并做粘结强度实验。

8.1.8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根部的处理应确保缝的选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8.2饰面板安装工程

8.2.1本节适用于内墙外墙板安装工程和宽度不小于24m、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7度的墙体饰面板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8.2.2饰面板的种类、规格、颜色和外观应具备设计提出,木龙骨、木饰面板和金属基材板的燃烧特性等级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特性识别报告。

8.2.3饰面板孔、槽的次数、位置和形状应具备设计提出。

消防验收竣工报告_竣工验收单 算验收_室内装修竣工验收标准

检验方式: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2.4饰面板安装工程的工字钢(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总量、规格、位置、连接方式和防腐处理需要具备设计提出。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还要具备设计要求。饰面板上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式:手扳检查;检测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8.2.5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纹和损伤。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8.2.6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具备设计提出,嵌填材料颜色应一致。

检验方式:观察;尺理检查。

8.2.7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墙裙板项目,石材应进行了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介质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式: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说明:

8.2.7采用传统的湿作业法安装天然木材时,由于沥青水泥在水化时沉积大量的氢氯化钙,泛到地板表面,产生不规则的黑斑,俗称泛碱现象,严重危害建筑物室内外墙面磁砖的装饰效果。因此,在天然木材铺设前,应对石材墙面运用“防碱背涂剂”进行背涂处理。

8.2.8饰面板上的缝隙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8.2.9饰面板安装的允许误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8.2.9的规定。

8.3饰面砖粘贴工程

小生意不好做发表于2005-6-2216:09:16[所有评论][我要评论]

8.3.1本节适用于风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宽度不小于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小于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墙体饰瓷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8.3.2饰面砖的种类、规格、图案样式和外观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测试报告和复验报告。

8.3.3饰瓷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墙面材料及施工方式应具备设计提出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项目科技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式: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4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式: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测试报告和施工记录。

8.3.5满粘法施工的饰瓷砖工程应无接缝、裂缝。

检验方式: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一般项目

8.3.6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破损和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

8.3.7阴阳角处搭接形式、非整砖使用两侧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法:观察。

8.3.8墙面突出物周边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地面的宽度应一致。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8.3.9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长度和深度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

8.3.10有排水要求的头部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合理,坡度应具备设计规定。

检验方式: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8.3.11饰面砖粘贴的严禁偏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8.3.11的规定。

折叠幕墙工程

家装一般不用,略过。

折叠涂饰工程

10.1一般规定

10.1.1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油漆、溶剂型涂料涂装、美术涂饰等分项工程的品质验收。

10.1.2涂饰工程验收时应监测下列程序和记录:

1涂饰工程的铺装图、设计证明及其它设计程序。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说明:

10.1.2涂饰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涂料,其各项品质应具备以下品牌标准的技术指标。

1<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墙面>JG/T24

2<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油漆>GB/T9755

3<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T9756

4<溶剂型外墙涂料>GB/T9757

5<复层建筑涂料>GB/T9779

6<外墙无机建筑涂料>JG/T25

7<饰面型阻燃树脂通用技术标准>GB12441

8<水泥地板用漆>HG/T2004

9<水溶性内墙涂料>JC/T423

10<多彩内墙涂料>JG/T003

11<聚氨酯清漆>HG2454

12<聚氨酯磁漆>HG/T2660

10.1.3各分项工程的检测批应按以下要求划定:

1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油漆的墙体每500—1000m2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2室内油漆工程同类溶剂浸渍墙面每50间(大长度房间和卧室按涂饰面积30m2为一间)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10.1.4检查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1室外涂饰工程每100m2应大约检查一处,每处不得超过10m2。

2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测应大约抽查10%,并不得超过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10.1.5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具备以下规定: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楼板层基层在油漆涂装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旧墙壁在油漆涂装前应防止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外墙基层涂刷溶制剂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小于8%;涂刷乳液型地板时,含水率不得小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小于1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开裂;内墙腻子的黏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的规定。

5厨房、卫生间地面需要选用耐水腻子。

说明:

10.1.5不同方式的油漆对混凝土或楼板基层含水率的规定不同,涂刷溶剂涂料时,参照国际通常方法要求为不小于8%;涂刷乳液型地板时,基层含水率控制在10%以下时装饰质量较差,同时,国内外建筑涂料品牌标准对基层含水率的规定均在10%以上,故要求涂刷乳液型地板时基层含水率不小于10%。

10.1.6水性涂料油漆工程施工的环境湿度应在5—35℃之间。

10.1.7涂饰工程应在基体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10.2水性涂料油漆工程

10.2.1本节适用于乳液型树脂、无机溶剂、水溶性树脂等水性涂料油漆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0.2.2水性涂料油漆工程所用石材的种类、型号和外观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2.3水性涂料油漆工程的色调、图案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法:观察。

10.2.4水性涂料油漆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10.2.5水性涂料油漆工程的基层处理应具备本完善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检测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0.2.6薄涂料的涂漆质量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10.2.6的规定

10.2.7厚板材的涂漆质量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10.2.7的规定。

10.2.8复合地板的油漆品质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10.2.8的规定。

10.2.9涂层与其它装修材料和系统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完整。

检验方法:观察。

10.3溶剂型涂料油漆工程

10.3溶剂型涂料油漆工程

10.3.1本节适用于乙醇酸酯树脂、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树脂等溶制剂涂料油漆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0.3.2溶制剂涂料油漆工程所使用溶剂的种类、型号和外观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3.3溶制剂涂料油漆工程的色调、光泽、图案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法:观察。

10.3.4溶制剂涂料油漆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10.3.5溶制剂涂料油漆工程的基层处理应具备本完善第10.2.5条的要求。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检测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0.3.6色漆的涂漆质量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10.3.6的规定。

10.3.7清漆的涂漆质量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10.3.7的规定。

10.3.8涂层与其它装修材料和系统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完整。

检验方法:观察。

10.4美术涂饰工程

10.4.1本节适用于套色涂饰、滚花涂饰、仿花纹涂饰等室内外艺术涂装工程的品质验收。

主控项目

10.4.2美术涂饰所用材料的种类、型号和外观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4.3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有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10.4.4美术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具备本完善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检测施工记录。

10.4.5美术涂饰的分色、花纹和形状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0.4.6美术涂饰表面应清洁,不得有流坠问题。

检验方法:观察。

10.4.7仿花纹涂饰的墙裙应赋予被模仿材料的纹理。

检验方法:观察。

10.4.8套色涂饰的纹样不得移位,纹理和剖面应完整。

检验方法:观察。

折叠裱糊与软包工程

11.1一般规定

11.1.1本章适用于裱糊、软包等分项工程的品质验收。

说明:

消防验收竣工报告_竣工验收单 算验收_室内装修竣工验收标准

11.1.1软包工程以及带内衬软包及不带内衬软包两种。

11.1.2裱糊与软包工程验收时应监测下列程序和记录:

1裱糊与软包工程的铺装图、设计证明及其它设计程序。

2饰面材料的样板及确定程序。

3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施工记录。

11.1.3各分项工程的检测批应按以下要求划定:

同一品种的裱糊或软包工程每50间(大长度房间和卧室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11.1.4检查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1裱糊工程每个检测批应大约抽查10%,并不得超过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软包工程每个检测批应大约抽查20%,并不得超过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11.1.5裱糊前,基层处理效率应超过上述规定: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楼板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旧墙壁在裱糊前应防止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砂浆基层含水率不得小于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小于1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断裂;腻子的黏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N型的规定。

5基层表面粗糙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超过本规范第4.2.11条高级抹灰的要求。

6基层表面颜色应一致。

7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

说明:

11.1.5基层的品质与裱糊工程的效率有相当紧密的关系;故作出本条要求。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外墙基层如不涂刷抗碱封闭底漆,基层泛碱会出现裱糊后的壁纸变色。

2旧墙壁疏松的旧装修层如不修复,将会造成裱糊后的壁纸起鼓或损坏。清除后的墙体仍需超过裱糊对基层的规定。

3基层含水率过大时,水蒸气会造成壁纸表面起鼓。

4腻子与基层粘结不稳固,或产生粉化、起皮和断裂,均会造成壁纸墙面处断裂,甚至破裂,影响裱糊质量。

5抹灰工程的表层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等品质均对裱糊质量影响巨大,如其品质达不到高级抹灰的品质要求,将会导致裱糊时对花困难,并导致离缝和搭接现象,影响总体装饰效果,故抹灰质量应超过高级抹灰的规定。

6如基层颜色不一致,裱糊后会造成壁纸表面发花,出现偏差,特别是对遮蔽性较好的壁纸,这种状况将更明显。

7底胶能避免涂料粉化,并导致基层吸水,为粘贴壁纸提供一个适合的表面,还可使壁纸在对花、校正位置时容易滑动。

11.2裱糊工程

11.2.1本章适用于聚氯乙烯橡胶壁纸、复合纸质壁纸、墙布等裱糊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1.2.2壁纸、墙布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燃烧特性等级才能具备设计提出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条例。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特性识别报告。

11.2.3裱糊工程基层处理效率应具备本完善第11.1.5条的要求。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检测施工记录。

11.2.4裱糊后各幅格子应横平竖直,拼接处圆形、图案应吻合,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

检验方式:观察;拼缝检查距离地面1.5m处正视。

11.2.5壁纸、墙布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一般项目

11.2.6裱糊后的墙纸、墙布表面应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波纹起伏、气泡、裂缝、皱折及斑污,斜视时应无胶痕。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说明:

11.2.6裱糊时,胶液极易从拼缝中挤出,如不及时擦去,胶液干后壁纸表面会出现亮带,影响装饰效果。

11.2.7复合压花壁纸的压印及阻燃壁纸的涂膜层应无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

11.2.8壁纸、墙布与这些装饰线、设备线盒应交接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11.2.9壁纸、墙布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检验方法:观察。

11.2.10壁纸、墙布阴角处搭接应顺光,阳角处应无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说明:11.2.10裱糊时,阴阳角均不能有对接缝,如有对接缝极易磨损、破裂,且接缝明显,影响装饰效果。阳角处应包角压实,阴角处应顺光搭接,这样可使接缝看上去不显著。

11.3软包工程

11.3.1本节适用于墙面、门等软包工程的品质验收。

主控项目

11.3.2软包面料、内衬材料及机身的款式、颜色、图案、燃烧特性等级和木材的含水率应具备设计提出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条例。

说明:

11.3.2木材含水率太高,在施工后的干燥过程中,会造成板材翘曲、开裂、变形,直接危害到工程品质。故面对其含水率进行进场验收。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特性识别报告。

11.3.3软包工程的加装位置及结构方法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测;监测施工记录。

11.3.4软包工程的龙骨、衬板、边框应加装牢固,无磨损,拼缝应平直。

检验方式:观察;手扳检查。

11.3.5单块软包面料不应有皱折,四周应绷压严密。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说明:

11.3.5如不绷压严密,经过一段时间,软包面料会因丧失张力而产生凸出及条纹;单块软包上的布料的本色,其颜色和纹理如相差较大,均会阻碍到装饰效果,故制定此条。

一般项目

11.3.6软包工程表面应平整、洁净,无凹凸不平及斑纹;形状应完整、无色差,整体应协调好看。

检验方法:观察。

11.3.7软包边框应平整、顺直、接缝吻合。其表层涂饰质量应具备本完善第10章的有关要求。

检验方式:观察;手摸检查。

11.3.8清漆涂饰木制外框的色调、木纹应协调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11.3.9软包工程调试的允许误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11.3.9的规定。

12细部工程

折叠一般规定

12.1.1本章适用于以下要项项目的质量验收:

1橱柜制作与安装。

2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制作与加装。

3门窗套制造与安装。

4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加装。

5花饰制作与安装。

说明:

12.1.1橱柜、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门窗套、护栏、扶手、花饰等制造与铺设在建筑装饰装修项目中的比例愈加越大。国家标准《建筑项目效率检验鉴定标准》(GBJ301—88)第十一章第十节“细木制品工程”的内容尚未不能满足新材料、新科技的演变要求,故本章不限定材料的特点,以便于创新和提升装饰装修水平。

12.1.2细部工程验收时应监测下列程序和记录:

1施工图、设计证明及其它设计程序。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说明:

12.1.2验收时检测施工图、设计证明及其它设计程序,有促进提高设计的重要性,为验收提供根据,避免口头合同造成扯皮。材料进场验收、复验、隐蔽工程验收、施工记录是施工过程控制的重要内容,是项目效率的确保。

12.1.3细部项目应对人造板材的甲醛浓度进行复验。

说明:12.1.3人造板材的氨气浓度降低会排放室内环境,进行复验有促使核查是否具备规定。

12.1.4细部工程解决上述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护栏与预埋件的联接节点。

12.1.5各分项工程的检测批应按以下要求划定:

1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2每部楼梯应区分为一个检验批。

12.2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12.2.1本节适用于位置固定的柜子、吊柜等家具制造与安装工程的品质验收。

说明:

12.2.1本条适用于位置固定的柜子、吊柜等家具加工、安装工程的品质验收。不包括移动式地板和家居的品质验收。

12.2.2检查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每个检测批大约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2.3橱柜制造与铺设所用材料的颜色和尺寸、木材的燃烧特性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板材的甲醛浓度应具备设计提出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条例。

检验方式:观察;检测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测试报告和复验报告。

12.2.4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总量、规格、位置应具备设计提出。

检验手段: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2.2.5橱柜的外形、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式应具备设计提出。橱柜安装需要牢固。

检验方式: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2.6橱柜配件的种类、规格应具备设计规定。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式:观察;手扳检查;检测进场验收记录。

12.2.7橱柜的柜子和家具应开关灵活、回位准确。

检验方式:观察;进入和关闭检查。

说明:

12.2.7橱柜抽屉、柜门开闭频繁,应灵活、回位准确。

一般项目

12.2.8橱柜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破损、翘曲及磨损。

检验方法:观察。

12.2.9橱柜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12.2.10橱柜安装的允许误差和检测方式应具备表12.2.10的规定。

说明:

12.2.10橱柜安装允许误差指标是参考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品质检测评估标准》(DBJ是01—27—96)第7.6条“高档固定家具”制定的。

12.3窗帘盒、窗台板和导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

12.3.1本节适用于地板盒、窗台板和导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12.3.1本条适用于窗帘盒、散热器罩和屋顶板制造、安装工程的品质验收。窗帘盒有煤炭、塑料、金属等多种材料做法,散热器罩以木头为主,窗台板有建材、天然木材、水磨石等多种材料做法。

12.3.2检查数量应具备以下要求:

每个检测批应大约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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